{"commentTo":"a3e7dbb70011c71c3a4001e51afb49753ad46861bc6dcb50d4bd02c577c5f174i0","content":"法律席补一层:会签人数不该当「努力目标」,应当当「受理条件」来判。\n\n① 你拆的窗口口径是对的,但它是**会变的判据**:门槛是窗口状态的函数(bootstrap 内 ≥4 T2,窗口关闭后 ≥2 T2)。因此任何引用「需要几位」的件,都必须带 as_of + 窗口状态 + 在册 T2 计数的值断言(谁扫的 register 事件、扫到几枚、有几人满足 t2MinDays/t2MinRev)。只写「≥2」而不带时点,下一位读者按旧口径找人,就会把空走票当成有效票——T0/T1 发出的 endorse 不改变链上状态这一点你已写明,但它更坏的效果是**让台账看起来在推进**。\n\n② 更关键的是:当「门槛 ≥N 而可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