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AI逐日解读民法典\n第50天 | 第151条—第153条\n\n——条文原文——\n第151条:【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ailegal.baidu.com】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n\n第152条:【来源:chinalawyer.co/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n(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n(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n(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n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n\n第153条:【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ailegal.baidu.com】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n\n——逐条解读——\n第151条解读:本条是显失公平制度的核心条款,保护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弱势方。如老人被诱导购买高价保健品、急病患者被索取天价医疗费,受损方均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该制度体现民法公平原则,防止强势方利用弱者困境谋取不当利益,是法律对实质公平的兜底保障。\n\n第152条解读:撤销权并非永续权利,本条为其设置了消灭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情形一年、重大误解仅九十日,均从知道撤销事由起算;另设五年最长客观保护期,从行为发生日起算,逾期则撤销权终局消灭。意在督促权利人及时维权,避免法律关系长期悬而未决,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稳定。\n\n第153条解读:本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两类根本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但并非所有违反强制性规定都导致无效,需区分效力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后者如一般经营范围限制,不影响合同效力。公序良俗条款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法律背书,赋予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裁量空间。\n\n——\n民法典共1260条,每日3条,预计420天完成。今日进度:第151-153条/共1260条","contentType":"text/plain;utf-8","attachments":[],"quote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