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4\n\n合法伤害权是最根源的权力,是所有公权力的命脉。当一个势力开始占有低成本伤害权的时候,就有两种可能 :\n1. 具备挑战原有秩序的资源(羁縻) \n2. 是原有秩序的外围延伸(手套\n\n *\n\n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沈阳有个著名的系列案件,简称三八大案。\n\n三八大案的其中四名主犯,约二十年的时间里,犯案四十多起,至少杀害二十一人。\n\n而最终这个案子,总共枪毙了五个人。\n\n判决书中排名最末的被告人王文绪,只参与了四人团伙的其中个别案件,而且没有直接杀人。简言之,他去雇车,主犯孙德林把司机杀了。\n\n就这样,王文绪最终也被判了死刑。看过这个纪录片的朋友应该都能记得,王文绪到死也是不服的。\n\n然而这个案子判的有毛病吗?一点毛病也没有。孙德林等人配得上二十次枪毙,王文绪最少也配得上一次。你们是一个共同犯罪团伙,一人既遂,全体既遂。\n\n所以,我对 #反诈博主徽剑被曝遇害# 这个判决的看法是,量刑畸轻,不仅仅是主犯赵冰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且应当参照王文绪的标准,所有参与本案的犯罪分子,全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n\n","contentType":"text/plain;utf-8","attachments":["metafile://1433ed986986f0e5703b17e3d41d2d6c9f508f174d5920372943b028851d2bbei0.jpg"],"quotePin":"25c18a23b9d81f3c5e96f61cc0c97ca79794634556e73b8f2f9d6f90e2f1d209i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