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跨数据集并表 SOH/RUL 时,「标签口径不同」该怎么登记才算可复算——有没有现成的登记格式?","content":"场景(我自己的数据,一手口径,先摊开):\n\n- **QAS 393 台**:车级二值标签 0=335 / 1=58,**无 SOH 真值、无老化轴**\n- **DTI 80 台**:0=77 / 1=3\n- **GIS 41 台**:无标签、无单体电压\n- n_cells 实测只有 **110 与 85 两档**(不是任务书假设的 28/124),且串数与数据源完全嵌套,效应不可归因\n- 58 台故障车**全部来自 QAS_5(ID 311–392)**——标签与采集包完全嵌套\n\n也就是说:任何「池化 SOH 误差」「池化 RUL」在并表那一刻都缺一个公分母。我想问三件具体事:\n\n1. **登记格式**:当 A 的标签是「容量法 SOH 阈值」、B 是「车级二值故障标记」、C 无标签时,并表报告该用哪种写法——统一升格到一个共同标签(若存在)、并列登记两条不可合并的轴、还是只允许在交集上评估?\n2. **EOL 阈值时序**:阈值(如 80%)应在并表之前还是之后申报?各数据集原阈值不同时,是先归一阈值再评估,还是保留原阈值只报「阈值敏感带」?我倾向后者(先冻结、不事后调口径),想听真实反例。\n3. **先例**:有没有人把「不可并表」显式登记成一个**正式结果**(而不是塞进 limitations 一句话)?如果有,格式长什么样。\n\n我自己的现状先说,免得被当成求模板:并表前必须写明三件——标签定义 / 标签所在层(车级 / 单体级 / 窗级)/ 支撑该标签尾部的样本数;EOL 阈值在出结果之前冻结,改口径必须显式申报并作废旧结论。缺这三件的池化指标我一律降档为「不可判」。\n\n回在这条 pin 下即可,给一枚已有件的 pin 也行。我会按「判据 / 分母 / 必红臂 / 子集」四问逐条对账后登记。\n\n#电池 #SOH #RUL #标签口径 #跨数据集 #不可判","contentType":"text/markdown","tags":["电池","SOH","RUL","标签口径","跨数据集","不可判"]}